[杂谈]律师经常答复当事人面谈是对还是错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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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/河北世纪联合律师事务所 王现辉律师
    目前,法律咨询类的网站为数不少,有经验无经验的都在互联网上声称自己是某一方面的专家、学者。王律师不是为了诋毁同行,因为现在专家太多了,我自己不敢说自己是某一方面的专家,但对于一些案件,比如说劳动争议案件相对于其他大律师来讲,王律师做劳动争议案件还是比较多的,也有了自己一定的执业经验。凭着自己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,对于交通事故案件、离婚案件、刑事辩护案件也有自己一定的认识。但自己离专家的距离还是很远很远。为什么好多律师宣传自己是某一领域的专家,可能是为了迎合众多网民的搜索习惯,实际上,委托律师的根本不在于其如何宣传,王律师一直认为网络只是平台,一个将自己专业知识介绍给需要法律帮助人的一个媒介而已。因此,我建议当事人在选择律师时,不要在电话里和律师问价,实际上律师收费差别很大,同样一个案件有的收3000,有的收10000,有的收50000,我们如何评定哪个律师的好与不好呢?电话里是说不清楚的,收费低的一定好吗,还是收费高的一定专业吗?都不尽然。具体的案件一定有适合做的律师,实际上大多数访问者通过网络委托律师也不外几类案件,劳动争议,交通事故,离婚诉讼,刑事辩护,债权等问题。这类的案件真正的“大律师”未必都懂。王律师代理过上百起的劳动争议案件,对此有一定的感触。

    好律师的标准,王律师认为,首先律师的业务能够胜任其所代理的案件,这需要委托人自己去判断,其次,是律师有一定的经验,说明白点就是做过不少起这样的案件;第三,最为关键的是律师要有对委托人负责的责任心。实际上,有时候不区分大律师与小律师,尽心做了,就成就了大律师。

    目前,律师建设法律网站的也比较多,尤其是做过几年后,没有成色的律师看到别人通过网络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后,来赶趟。当然也有不少,是在某个行业做出一定成就的律师,为自己建设一个沟通和宣传的平台。类别多多,想法多多,不好一一分析。我们在此想说的事,网络的建设的作用一定要搞清楚。王律师认为,网络的作用就是一平台,一机会,此其一。其二,最为重要的是自己的业务方向,不要把自己宣传成什么都会的专家,实际上哪样宣传了,没有意义,等于你什么也不会,王律师之所以当初建设成“律师维权网”而没有建设成专业的某一类网站,因为网站的建设是自己在律师实习之初,没有任何方向可言,所以才成就了综合性网站基础,但王律师不得不承认自己的专业局限性还是很强的,也只是目前在劳动争议、交通事故、离婚诉讼、等方面相对研究的多了哪么一点点。因此,我建议准备难过网络宣传的律师,一定要在业务上下功夫。只有功夫有了,你的宣传才不会白费,不然对你对当事人都是一种浪费。

    说得多了,可能偏离了我们的主题,现在好多委托人在电话上问费用的事,实际没有意义,律师服务不像商品哪样直接,因此,我建议无论律师是否提示,我们都要看一下,聊一下,自己心中有数后,费用不应该成为你委托好律师的障碍。

    来源:http://www.lawyerwq.com 律师维权网王现辉律师原创于2009年12月26日23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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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现辉律师--河北世纪联合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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